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外汇市场 >

外汇局:市场参与者不得通过集中资金交易操纵

2021-12-19 01:16外汇市场 人已围观

简介外汇局:市场参与者不得通过集中资金交易操纵市场价格 邦度外汇处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处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宇宙性中资银行,中海外...

  外汇局:市场参与者不得通过集中资金交易操纵市场价格邦度外汇处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处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宇宙性中资银行,中海外汇贸易中央、银行间墟市算帐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样板外汇墟市贸易动作,饱动外汇墟市矫健发达,邦度外汇处分局按照《中华邦民共和邦中邦邦民银行法》《中华邦民共和海外汇处分条例》(中华邦民共和邦邦务院令第532号)等国法律例,制订了《外汇墟市贸易动作样板指引》,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推行。

  邦度外汇处分局各分局、外汇处分部接到本知照后,应实时转发辖区内具备结售汇营业资历的金融机构以及钱银经纪公司。推行中如遇题目,请实时与邦度外汇处分局邦际进出司闭联。

Tags:

广告位
    广告位
    广告位

标签云